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安排,现将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元旦放假时间
年12月30日、31日--年1月1日,共3天,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补周一的课)。
2.寒假放假时间
中专学生:年1月7日(周一,腊月初二)至年2月23日(周六,正月十九)
大专学生:年1月11日(周五,腊月初六)至年2月23日(周六,正月十九)
全体学生:年2月24日(周日,正月二十)报到注册,2月24日(周日,正月二十)周日晚自习正常,2月25日(周一,正月廿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年1月15日(周二,腊月初十)至年2月20日(周三,正月十六),年2月21日(周四,正月十七)正式上班。
各代管学校:参照市兄弟学校做好放假安排,并将放假安排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同时向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相关要求
1.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校园安全、稳定、保卫等工作,做好元旦期间留校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遇有重要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与和谐稳定。
2.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如因公因私需离开工作岗位,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及备案手续。
3.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上级*委和河南能源关于节日期间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统筹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
4.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放假前、假期期间及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工作。
5.各单位假期值班表纸质版(包括“单位、姓名、值班电话、手机号码”)加盖公章后请于年1月8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综合办公室A室。联系人:罗倩,联系。
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来源: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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