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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年招商引资推介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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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基本县情康乐县位于甘肃省中南部,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南端,东临临洮县、南接渭源县和临潭县、西靠和政县、北连广河县,于年建县。距省城兰州公里,属兰州一小时经济圈,国道线(临康和二级公路)和国道线(康冶二级路),省道线、线贯穿全境,沿太子山旅游扶贫大通道正在修建,县乡公路四通八达。自北魏以来,境内先后设过蓝川、安乐、长乐、水池、*川等郡县。历史上分别隶属陇西、狄道、洮岷、河州等州县管辖。境内有丝绸南路,唐蕃古道、茶马古道横穿东西。全县国土总面积3平方公里,辖5镇10乡,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7个社区(新治街和城东、城南3个城市社区,胭脂镇马集、莲麓镇斜角滩、苏集镇苏集和景古镇秦家河4个农村社区)。全县户籍人口30.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28.38万人。有回、汉、东乡、保安、撒拉、土、藏、蒙古、哈萨克等9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61.12%,是国列、省列少数民族贫困县,也是国家六盘山片区扶贫攻坚重点县。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84亿元,同比增长5.6%;第一产业增加值5.72亿元,同比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5.43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0.23亿元,同比增长-13.2%,第三产业增加值9.69亿元,同比增长6.3%。大口径财政收入万元,同比增长12.7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万元,同比增长22.83%,财政支出万元,同比增长12.92%。固定资产投资16.74亿元,同比增长3.9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4亿元,同比增长7.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同比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同比增长10.1%。万元GDP能耗降低率2.1%。康乐县地处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的农牧交汇地带,境内海拔—米,年均气温6.6度,年降雨量毫米,无霜期天,素有“胭脂三川米粮川”之美称。全县有耕地63.63万亩,人均2.3亩。草场25.万亩(可利用23.98万亩),林地26.34万亩,有松、柏、杨、柳、桦等多个树种,活立木贮量32.67万立方米。全县群众素来有植树造林的优良传统,年被国家农林部评为“全国造林先进县”,年被中央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境内河谷纵横,群峰迭翠,风光秀丽。莲花奇峰、白石暑雪、药水灵津、麻山雄关、亥姆晨烟、走龙飞瀑、悬崖古道、古木擎天、古殿雄阁、虎狼锁钺等十大自然景观汇萃了高原之粗犷、农区之田园、牧区之草畜、旅游山水之精华。已开发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药水峡森林公园、竹子沟、牡丹谷、西蜂窝寺、線家楼等13个旅游景区景点,其中3A级旅游景区1处(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莲花山主峰海拔米,集险、秀、美、奇、灵于一体,因形似莲花而驰名。康乐自古就是丝绸之路、唐蕃古道之要冲、各民族“茶马互市”的活跃区,是貂蝉故里,胭脂赤兔马的产地。历史上曾有羌、狄、氐、匈奴、吐谷浑、鲜卑、吐蕃等古民族生产生活。全县有文物保护遗址13处(国家级1处,省级1处),在边家林、椿树、塔关、丰台、寺址、地寺坪等地有新石器时代的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遗址,有红军长征途经景古地区遗址——线家楼、石家楼,其中线家楼遗址已被确定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成了全省唯一一个以农耕牛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相传历史上四大美女之一的貂蝉、三国时期关羽胯下的宝马良驹——胭脂赤兔马就来自康乐胭脂川。“莲花山花儿会”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康乐县已被中国民协命名为中国花儿保护基地。已建成莲花山花儿传习所,被兰州城市学院民族音乐研究中心确定为艺术实践基地。传统的“六月六花儿会”、旖旎的自然风光和悦耳的洮岷“花儿”,吸引了八方游客。康乐县是全省20个牛羊大县和17个中药材种植重点县之一,是省级现代畜牧业示范县,甘肃中南部肉牛繁殖、育肥、加工营销中心,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省种苗补贴县、劳务示范县。年,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在康乐县召开。年8月,成功举办了全国肉牛产业发展大会暨中国?康乐首届牛业发展大会。近年来,康乐县按照“以旅游产业为引领,以肉牛、劳务、育苗、中药材产业为支撑,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不断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年底,全县共接待游客.75万人(次),同比增长6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66%;全县累计建成规模养殖场(小区)个,其中:州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场32家。规模养殖户户,畜禽饲养量达到.7万头(只、羽),肉牛饲养量21.4万头,出栏8.16万头;羊饲养量49.5万只,出栏29.22万只,鸡饲养量89.9万只(羽),出栏73.6万只(羽);完成畜牧业产值3.6亿元,畜牧业增加值2.6亿元;输转农村劳动力6.51万人,创收13.07亿元;以云杉为主的育苗留床面积6万亩,“康乐云杉”以种植面积大、品种规格全、土球粘性好、成活率高的优势,已走出甘肃,销往西藏、内蒙古、青海、宁夏、*、河北、陕西等省市,深得各地苗木采购商的信赖。全县共销售以云杉为主的各类苗木万株,年销售综合收入达1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达7.1万亩,产值达2.2亿元。电商事业顺利实现弯道超车,乡镇电商服务站和贫困村电商服务点实现全覆盖,全年线上销售额达余万元,消费扶贫总额达万元。年,全面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功能布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城二版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康乐县城三岔河片区、桑家片区、道家片区、东南片区、老城区等5项控制性详规,康乐县城道路与排水、给水、道路交通等12项专项规划,康乐县城城东新区修建性详规,逐步形成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详规等层次分明的县域规划体系,为推进县城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县城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按照“绿色、生态、山水、休闲、宜居”的目标,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建设、高标准管理,旅游县城雏形基本形成。年共实施项目22个,投资9.25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1个,投资3.99亿元,新建项目11个,投资5.26亿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和最大的“民生工程”,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以精细精微精确“绣花”功夫,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人,贫困村89个。经过六年脱贫攻坚,全县89个贫困村全部脱贫,累计有户、人退出贫困。至年底,全县剩余贫困人口户人,贫困发生率为1.33%,顺利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康乐县年项目总体概况年,全县计划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共计83项,总投资78.37亿元。(一)续建项目21项,总投资13.76亿元。其中:交通项目2项,总投资1.74亿元;水利项目1项。总投资1.46亿元;城镇基础设施项目2项,总投资2.26亿元;社会事业项目8项,总投资2.74亿元政法项目3项。总投资0.46亿元:扶贫开发项目2项,总投资1.02亿元:房地产项目3项,总投资4.07亿元。(二)计划新开工项目62项,总投资64.61亿元。其中:交通项目4项,总投资35.24亿元;水利项目5项,总投资1.79亿元;农林牧渔项目6项,总投资1.27亿元;能源项目5项,总投资0.98亿元;城镇基础设施项目10项,总投资7.09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5项,总投资3.07亿元;生态环保项目3项,总投资0.87亿元;经贸物流项目1项,总投资3亿元;扶贫开发项目1项,总投资0.46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2项,总投资9.8亿元;政法项目4项,总投资0.45亿元;其它项目6项,总投资0.59亿元。(三)前期项目52项,总投资.32亿元。其中:交通项目3项,总投资44.65亿元;城镇基础设施项目8项,总投资38.9亿学元;水利项目7项,总投资7.27亿元,社会事业项目34项,总投资10.5亿元。康乐县拔字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人居环境改造工程、景区管理用房工程、新建竹园及停车场、水系改造以及环境美化亮化等工程甘肃康莲扶贫渔业综合体项目甘肃康莲扶贫渔业综合体项目:计划总投资万,水产养殖生态园总面积亩,土地以流转方式获得。其中:上游进水渠占地15亩;高位沉淀施7.2亩:冷水鱼规则养殖池26个,共75.5亩;温水鱼养殖池6个,共25.3亩;生物净化池1个,共11.3亩;其他养殖池10.6亩;育苗车间.库房。实验室。加工厂房共2.85亩;办公、生活。宾馆、停车场、餐饮及休闲区5.3亩;采摘区5.5亩。康乐县旅游扶贫大通道葱滩至靳家庄段路面工程路线方案图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八松乡葱滩与现有G线平交相接,途径拔子沟、前东湾、多乐山庄、温家河、安龙村、高楼子,终点位于景古镇靳家庄村,路线总体走向由西北向东南。主要控制点为:葱滩、拔子沟、前东湾、多乐山庄、温家河、安龙村、高楼子、靳家庄。主线路线全长95.9km,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5.05亿元(主线路面+葱石路二期工程),项目计划于年3月开工。

康乐县康乐令牌·玖号院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75.亩,建筑面积290平方米,其中地上:590平方米,地下1平方米,沿街设置商业用房等。总户数户,总投资5亿元。计划年3月中旬开工建设。

S36临洮至康乐至广河高速公路

本项目起点临洮南杨家店,与现有G75高速公路以枢纽相接,跨越G线、洮河,经冯家口、杨家沟,以隧道穿山,于高丰村跨越胭脂河,过境康乐县城,再设置2座隧道经古城村至广河东蔡王家,与康临高速以枢纽相接,路线全长33.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匡算总投资31.3亿元。其中康乐县内约14.5公里,估算总投资28.1亿元。

康乐县牡丹观光园项目

康乐县牡丹观光园,项目总投资万元,计划种植亩,分2块,一块约亩,另一块约70亩,种植牡丹、芍药、月季等,建设园路和观光通道。

康乐县苏集河南滨河路道路建设工程

该工程东起康爱路,与市场路顺接,西至苏集镇丰台村新农村,拟建道路全长12.2米,含桥梁一座,桥长约16米,拟建通道9座,道路红线29.5米,配套建设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67亿元。

康乐县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冯家庄片区)

项目总建筑面积17.79万平方来,地上建筑面积14.1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4万平方米。小区内建设6栋高层建筑,6栋多层建筑,1栋9班幼儿园,沿街设二层商业以及地下设备用房、人防地下室,地下车库等。总套数套,其中棚户区安置套。配套小区内绿化、地下管网、围墙等配套附属工程。并配套小区外道路、給水、污水、雨水、电缆、交通工程及燃气工程等配套工程。估算总投资7.32亿元。

康乐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

在康爱路以西新建职业技术学校一所,占地面积.25亩,概算总投资2.32亿元。规划新建教学楼、实训楼、行政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平方米、配套建设附属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我县职业教育教学条件,为推动全县职业教育长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康临一体化(洮河康乐段)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规划面积约49平方公里,长约10公里。项目西起中原大桥,东至康乐县界,北至临康和二级公路、南至S线以内的村庄,水系、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等,项目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包括滨河景观区、密林探索区、田园休闲区。湿地体验区四个生态休闲景观区。项目主要建没内容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景区整体景观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新建及改造农家乐工程新建景区旅游配套服务建筑以及景区其他配套设备系统等六大项内容。估算总投资14.38亿元,部分工程于年3月底开工建设。

第一篇国家优惠政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41号

一、中央统筹,重点支持“三区三州”

(一)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中央财政结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部分新增投入,重点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

(二)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对“三区三州”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等,加快审核进度。

(三)加大项目布局倾斜力度。在“三区三州”优先安排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能源、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

二、落实部门责任,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解决深度贫困问题

(一)加强土地政策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

(二)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对“三区三州”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等,加快审核进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7号

一、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

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软硬件环境,加强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建设,增强产业发展动力。鼓励东部地区开发区输出品牌、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市场导向、利益共享的原则,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合作共建开发区。

二、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

支持开发区内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在有条件的开发区优先布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部门)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开发区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平台,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融资、咨询、培训、场所等创新服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三、全面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

鼓励开发区设立综合服务平台,为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开发区要积极主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从政府主导向政府招商与市场化招商相结合转变。开发区可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四、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

对发展较好、用地集约的开发区,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给予适度倾斜。适应开发区转型升级需要,加强开发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保障,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适当增加生活性服务业用地供给。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关于支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若干意见发改西部〔〕号一、投资体制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投资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和有关部门专项建设资金对三州投入力度,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对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州级配套资金。优先将三州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有关专项规划。支持三州利用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开展项目创新研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二、用地制度方面。土地年度计划和省级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向三州倾斜。三、人才体制方面。加大对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探索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西部开发人才培训指标适当向三州倾斜。优先推荐三州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第二篇省级优惠政策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90号

一、支持内外资项目用地。继续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50%执行。

二、积极落实税费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产业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内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四、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鼓励引进世界强、中国强、民营强企业。新引进投资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万元奖励;投资10亿元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0万元奖励;投资5亿元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万元奖励。对落户我省的跨国公司总部及新引进引领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省政府按贡献予以企业奖励。市州政府可制定奖补措施,对当地新引进的未达到省级奖励标准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奖补。鼓励存量外商投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省内民营企业进行增资或利润再投资,投资总额达到引进投资项目奖励条件的,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五、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涉及给予特殊优惠政策等重大事项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报省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PPP项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号

第二条甘肃省省级PPP项目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安排和整合相关专项资金。

第三条引导资金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对公共服务领域和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给予专项补助、奖励。

第六条奖补标准。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投资规模为2—5亿元的按10%,最高万元;5—10亿元的按8%,最高万元;10亿元以上的按6%,最高5亿元。存量项目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年末认定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的)规模的1%给予奖励。传统基础设施领域:依据具体项目政府参与方式、项目资本金比例等确定补助标准,原则上补助额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资本金要求。

第十二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台账,督促建设单位健全项目档案。严禁以PPP项目名义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

甘肃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甘肃省支持总部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甘政办发〔〕号

一、积极引进培育总部企业

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经权威认定的世界企业强、中国企业强、中国服务业企业强、中国民营企业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30位的龙头企业,在我省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正式运营一年后,在本省形成的省级财力不低于万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

我省企业首次进入世界企业强、中国企业强、中国服务业企业强、中国民营企业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30位,在本省形成的省级财力不低于万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

第三篇临夏州优惠政策临夏州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试行)州委办发〔〕号一、对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科技型企业以合作共建、独立建设等形式在州内设立的科研分支机构、联合实验室或技术转移机构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二、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合作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州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已有上述各类平台并按规定专核评估优秀的,给予与新认定等额的资金奖励。三、对承接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并在州内成功转化的企业、合作的项目,经认定后,给予其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或贴息。在同等条件下,州级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合作项目。四、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立研发平台、培养研发团体。给予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给予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一次性补助3万元。五、利用工业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建设的孵化器可以实行产权分割出售,商业配套及高层次人才公寓建设用地规模可按不超过30%的比例控制。六、引进人才持有经济社会效益潜力较大、具备转化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给予30万元以上项目转化资金扶持;引进人才正在开展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的科研项目,给予10万元以上项目研发资金扶持。七、引进的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享受高层次急需紧缺引进人才个人所得、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鼓励用人企业为引进人才购买医疗等商业保险。八、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承担完成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获得国家和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的、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或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经第三方机构认定,产生0万元及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主要完成人在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九、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可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成。鼓励州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创新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份)期权等方式进行激励。采取科技成果入股方式的,将科技成果作为出资而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可按不低于所获股权份额60%的比例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采取科技成果收益分成方式的,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0%的比例对有关人员给予奖励;采取科技成果折股方式的,可将科技成果评估作价或转化创造的新增税后利润折价为本企业股权,折股总额最高可达近3年该项科技成果创造的税后利润的35%;采取股权奖励和股权出售方式的,激励总额最高可达企业和单位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采取股票(份)期权方式的,可结合本企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有关人员实施分档股权激励。激励方案报送州工信委批准备案实施。落实股权激励有关所得税政策,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十、经选派的科技特派员从事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可以取得技术服务报酬或者从企业获得股权、期权和分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开展科技公益服务的,在选派期内原单位编制、人事关系和职务级别予以保留、工龄正常计算、原岗位任职或聘用时间正常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与原单位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定。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与渠道不变。期满后及时回所在单位报到工作。十一、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制度,落实与发明人约定的专利转化和实施的奖励。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十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差异化信贷管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平台,放宽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率。选择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方式,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贷联动,支持科技项目开展众创众筹。十三、进一步健全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支撑条件、服务平台,培养一批懂科技、懂金融、懂企业运作的复合型创新人才。财政资金以奖励、后补助和贴息方式,协同支持创新项目实施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聚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以企业为主体、信用为基础、市场为导向、企业信用与金融资源有效结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之路。十四、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十五、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实际发生的有关合理支出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企业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外聘研发人员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实际发生的劳务费用可计入企业研发费用,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税法规定加计扣除或摊销。十六、加大州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支持州级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科技奖励经费50万元。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50万元,用于专利申请工作。十七、项目承担单位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可设置横向经费备查簿专项登记,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横向经费在项目承担单位收取管理费、资产占用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经费由项目研发团队根据合同约定自主分配。横向项目委托方验收后的结余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十八、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要合理安排支出,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科技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3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技活动的直接支出。十九、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咨询与评估专家等,均可开支劳务费。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临夏州促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发展的措施(试行)州委办发〔〕号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69号)和《国扶办关于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开办明电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厦门市对口产业帮扶工作,进一步深化两地产业合作,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依据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措施。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在我州投资、开展项目合作的厦门市企业或自然人,以及由厦门企业引进合作的产业项目。第三条用地政策(一)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包括独资或合资的“扶贫车间”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二)对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执行。第四条财政扶持(一)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产业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期限为年12月31日止,后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二)对按期建成投产的生产性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财政给予专项奖励,奖励额度参照企业上缴税收县(市)留成部分基数,前三年按照%奖励,后两年按照50%奖励。(三)对建立“扶贫车间”的企业,乡镇、村集体闲置土地可按有关规定划拨给企业无偿使用,租赁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租金减免政策。闲置房屋、厂房、废弃的学校校舍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提供给企业无偿使用,租赁集体房屋、厂房的可享受租金减免。(四)流转土地用于种养产业发展的,由县(市)政府给予连续三年的流转费或者租金50%以上的补助,或者给予本地企业同等优惠补贴待遇。对利用其他已建成的闲置圈舍、养殖场等开展养殖产业的,在租金等方面给予优惠。(五)各县(市)对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吸纳1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六)为吸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由县(市)财政对到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元岗位补贴,对就业的残疾贫困劳动力由县(市)财政每人每月给予元的岗位补贴。岗位补贴资金由县(市)财政直接拨付给企业,由企业统一发放。(七)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农资补贴;翻耕机、播种机、收割机、加工设备和养殖场生产设施设备等农机具补贴;冻精补贴、疫苗等养殖防疫设施设备及药品补贴等。第五条产品支持对在临夏州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所生产的各类产品,州、县(市)积极组织产品到各种展会开展推广宣传,支持开展网上销售,开设网上商城旗舰店。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同等条件下,政府性采购项目优先选择,鼓励社会各界积极采购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所生产的产品。第六条行政审批(一)对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落实专人直接对接服务入驻企业,为办理各种证照提供“一站受理、全程代办、热情周到”的保姆式服务,由项目签约县(市)、单位或县(市)行政服务中心,按要求时限办结,主要代办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所需要的各类审批手续(不包括土地审批)。(二)投资亿元以上,并具有产业带动强、科技含量高等特点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县一策、一园一策”的办法专题研究,给予重点支持。(三)对企业的服务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省、州、县(市)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按规定可以减免的规费按程序报批减免。第七条保险政策(一)人保财险临夏州公司开展肉牛保险(含繁殖母牛和育肥牛),在产业扶贫项目给予5%以内的优惠费率。(二)把东部来临夏投资企业所涉及到的农牧业类项目尽量纳入《甘肃省-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不能纳入的,人保财险公司在其相应商业险费率基础上优惠10%,本优惠不能与第一条同时享受。第八条金融支持(一)企业投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金后,企业需要融资的情况,由县(市)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企业贷款融资,有条件的县(市)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二)厦门企业与当地企业合办合作社一并享受优惠政策,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成为合作社成员,合作社成员需要融资的情况,由县(市)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企业贷款融资,有条件的县(市)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三)甘肃金控临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要积极为相关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融资担保,并在费用上适当给与优惠。第九条人才支持对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激励政策,由县(市)政府提供住所、子女教育择校等政策服务。设立产业扶贫贡献奖,按年度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单位和个人,由州、县(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第十条优化环境建立企业帮扶机制,振兴企业发展信心,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助推产业项目建设与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扶贫协作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一)用工保障。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围绕蔬菜种植、肉牛养殖、运输、服务等项目,到帮扶产业项目中务工,根据用工需求,州、县(市)人社部门免费开展技能培训。(二)治安保障。在相关产业帮扶县(市)、乡(镇)村,由公安派出部门确定专人,主动服务,及时排查调除投资帮扶企业及工作人员出现的安全隐患及危机,确保财产及人身安全。可在有必要的项目地设置警务室。(三)诚信保障。严格兑现、及时落实向投资企业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合同、协议,保持政策的稳定、透明和可预期,依法保护企业和投资者权益。对不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未严格履行承诺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第十一条措施落实项目建成运营后,相关措施的落实,由企业申请,县(市)政府协调落实。第十二条本政策措施有效期为五年,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州招商局负责解释。已落地建设的东西协作项目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如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或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国家和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临夏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审核稿)为进一步扩大开放,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破解招商引资难题,促进外资增长,助推脱贫攻坚及中国光彩事业临夏行,提升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第一条实行非禁即入,放宽准入条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禁止准入类项目外,均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向社会开放。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第二条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5%-50%执行。第三条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产业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期限为年12月31日止,后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第四条对按期建成投产的生产性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财政给予专项奖励,奖励额度按其当年对地方财力贡献,前三年每年奖励%,后两年每年奖励50%。第五条鼓励各类百强企业和临商乡贤投资建设文化旅游、食品生产及民族用品加工、劳务三大“百亿”产业,实行“一项一策、一县一策、一园一策”,有效推进项目落地建设。第六条认真落实甘肃省招商引资项目省级奖励办法,积极申报争取投资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上,由省政府分别给予投资企业万元、0万元、万元的奖励资金。同时,对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县(市)政府及开发区完成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积极申报争取水、电、气价格方面给予最大优惠。第七条对世界强企业、国内强企业、民营强及行业百强等大企业大集团和行业协会组织到临夏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或者将上述机构注册在临夏州的,根据其对地方税收贡献大小,在土地、财政奖励、行政收费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幅度视项目情况一事一议。第八条鼓励社会参与招商,对从州外成功引进生产经营性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产运营后,进行一次性奖励。引进万元至0万元的奖励5万元;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7万元;1亿元(含1亿元)至5亿元以下的奖励10万元;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以下的奖励15万元;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对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以上奖励办法额度提高一倍。第九条凡引进固定资产在5亿元以上的世界强、国内强和国内行业前5强企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除享受其它奖励政策外,项目建成运营后,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第十条对引进国家专利技术、科技成果、高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经州、县(市)科技部门审核,属于国家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属于省级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第十一条凡在第一时间为各级招商部门,提供企业资料、项目信息,因为自身原因未参与项目考察、论证、洽谈、签约的,但通过各级政府及招商部门努力,所推介企业项目最终在临夏落地投资成功的,按照项目对应奖励额度的10%作为信息奖,奖励信息提供人。第一时间信息的确定以州、县(市)招商局登记备案为准。第十二条实行项目审批环节并联办理,即建立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对《甘肃省政府核准和投资项目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零审批”,由企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对企业的服务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省、州、县(市)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按规定可以减免的规费按程序报批减免。第十三条对引进的亿元以上项目,围绕中央对于“三区三州”的特殊政策,项目所在县(市)制定具体支持措施;在基础设施配套,国家、省上产业扶持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按照“六个一”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即“一个重点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套工作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第十四条将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纳入全州人才引进计划。为境内外投资者和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入托、就业、社保、户籍、住房、交通、医疗等方面提供保障和便利服务。按照企业需求提出申请,定向选派熟悉业务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到企业开展挂职帮扶。第十五条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将技术技能提升补助申领条件放宽,由企业在职职工参保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对组织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人员企业,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等相关支出。第十六条招商引资企业实行统一挂牌制度,由州招商局和县(市)政府共同颁发“招商引资企业”证牌,企业凭证享受各种优惠和服务。第十七条各类奖补资金纳入州、县(市)年度财政预算,对符合条件的要按期足额落实,确保政策的有效性。本政策涉及的奖励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标准以企业固定资产账目和统计、审计、财政、招商等部门共同审定的为准,临夏经济开发区奖励资金由州财政承担,其他奖励资金由项目所在县(市)财政承担。第十八条本政策如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或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国家和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对不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未严格履行承诺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本政策有效期为五年,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州招商局负责解释。临夏州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工作程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有效推进项目洽谈、对接及落地建设,助推临夏州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如下运行机制。一、受理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客商来临到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考察咨询等活动,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对接洽谈的原则进行受理。根据企业愿望、项目规模,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专题安排时间与客商会见,发挥高层推动作用。二、初审机制。围绕投资项目的进一步协商洽谈,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能否落地建设,及时向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能够当场解答的给予答复,需要进一步考察研究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三、推进机制。与客商初步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后,由项目所在县(市)招商部门牵头,向县(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专题汇报,项目符合县(市)产业发展政策,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及时研究确定,形成会议纪要,发改部门在1个月内核准备案。四、审批机制。推行联审联批,限时办结制。按照事项办理“只跑一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三减一压缩”(减要件、减程序、减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项目备案后,公司注册、项目规划、税务登记、征地报批、环评、质检等工作,按项目行业归类,由相关部门牵头,指定专人协助企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审批部门按照办理程序和时限,按期办结。五、协调机制。由县(市)招商部门牵头,逐级请示县(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在手续办理、项目落实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需要州级部门解决的,由州招商局牵头,向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召集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六、报送机制。项目的洽谈、签约、落地建设情况,由县(市)招商部门商发改部门,经县(市)委、政府审定后,报州招商局汇总。七、包抓机制。强化工作职能,提升服务质量,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制。对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套工作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八、问责机制。对项目受理后不予及时汇报、办理、推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通报。对不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未严格履行承诺、办事拖延或敷衍塞责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康乐县八松乡乡村生态旅游扶贫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八松乡乡村生态旅游扶贫项目二、建设内容:修建停车场、综合服区中心、电瓶车及电瓶车等靠点,智慧旅游系统等。三、投资估算:项目概算总投资3.5亿元四、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的改善八松乡乡村旅游交通条件,完善康乐县乡村旅游路网。充分开发中沟、菜子沟、草场沟及白桦林独特的旅游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特色景区和样板工程,利用便利的交通条件和优美的自然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五、合作方式:合作、其他六、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黄灵甫康乐县五户乡碧田园农业综合体项目一、项目名称:五户乡碧田园农业综合体二、项目单位:康乐县农业农村局三、项目类别:农业产业化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共流转亩,主要建设;高原夏菜种植观赏区,木本油料文冠果观赏区,食用菌种植采摘园区,观光水果采摘园区,景观花卉展示区,观赏苗木植物园,菌种培育基地,休闲垂钓区等,建设办公区及乡村风情活动体验区。五、投资估算:0.5亿元。六、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年可创利税万,可直接解决就业50-人。七、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农业农村局马亚忠95501康乐县龙头山森林公园生态休闲园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龙头山森林公园生态休闲园二、项目单位: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项目类别:文化旅游四、项目概况:龙头山森林公园地处县城,总面积约公顷,主要栽植有油松、云杉、刺槐等树种,公园内有革命烈士纪念厅、烈士陵园等景点,是县城居民健身、休闲的理想场所,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该项目计划在原有景点的基础上,建成集观光、休闲、度假、娱乐等为一体的生态休闲园。五、投资估算:5亿元六、经济效益分析:开发后年可接待游客80万(人)次,年创利税3亿元。七、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八、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九、项目建设地点:康乐县龙头山公园十、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黄灵甫康乐县牡丹谷旅游扶贫建设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牡丹谷旅游扶贫建设项目二、建设内容:修建牡丹谷游客服务中心、牡丹谷商业街、牡丹谷风情酒店、营地星空酒店、咖啡屋、生态停车场、电瓶车停靠站、水上乐园、载入升空热气球、相恋小站、候车厅、万亩牡丹观赏园、观光电瓶车、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智慧旅游系统。三、投资估算:该项目概算总投资5万元四、效益分析: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地提升牡丹谷旅游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改善牡丹谷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通过发展旅游业,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五、合作方式:合作、其他六、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黄灵甫康乐县观光农业示范项目一、项目名称:观光农业示范项目二、项目单位:甘肃五彩莲花山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建设期限:从年1月至年10月四、建设地点:位于康乐县附城镇中元村、虎关乡吴坪村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共占地亩,计划在省道中元村、吴坪村沿线种植金丝皇菊亩、油葵亩,休闲垂钓池亩,其他设施20亩。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企业自筹万元,申请政府支持资金万元。政府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期限为10年,前5年土地流转费由政府承担,后5年由企业自行解决)、灌溉渠和扶贫车间建设。七、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金丝皇菊亩均收益可达1.2万元,油葵亩均收益可达1元,项目年收益可达万元。并将吸纳周边50户左右贫困群众就业,示范带动周边群众种植油葵等经济作物,发展观光农业,增加收入。在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增收致富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县对外的城市窗口形象,促进旅游和观光农业发展,对打造“文明县城”,改善人居环境,助力脱贫攻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八、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九、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十、联系方式:康乐县农业农村局马亚忠95501康乐县清真食品加工产业园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康乐县清真食品加工产业园二、项目单位:康乐县工信局三、项目类别:食品加工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总占地0亩,项目位于苏集河两岸康美公司至康美熟食品厂之间、省道线至临康和二级公路之间,修建以清真牛羊肉熟食品加工、肉羊产业链、清蒸食品方便系列、牛羊肉副产品加工利用,以康美集团公司为主线,辐射康丰乡杨台、段家坪和附城镇马家咀、刘家庙村。五、建设规模:(一)清真牛羊肉熟食品加工项目占地亩,投资0万元,计划修建罐头车间、低温肉制品车间、辅料库、成品库,购置年产吨清真肉类罐头和吨低温肉制品加工生产线一条;(二)清真食品方便系列项目占地亩,投资00万元,计划修建车间0平方米、冷库0平方米、新上清真食品方便系列生产线两条;(三)牛羊肉副产品加工利用项目占地亩,投资0元,计划配套屠宰副产品(牛骨、血、内脏)深加工生产线,包括:①年产0吨骨汤粉、吨冻干调味汤块、0吨肝粉生产线;②年产吨复合水解蛋白调味膏生产线;③年产吨饲料血粉生产线;(四)山野鸡深加工项目占地亩,投资00万元,建成以清真山野鸡深加工为主的生产线一条及附属设施建设;(五)清真面食半成品加工项目占地亩,投资00万元,主要以清真面食、牛排、香酥鸡排、牛肉卷、开洋鸡肉卷、狮子头、翡翠蛋、千张包、吉祥饼、如意饼、黄金包、烤肠、包子、馒头、饺子等食品半成品加工为主进行产业综合开发;(六)生态鸡、当归鸡养殖项目占地亩,投资0元,建成具有特色品牌的生态鸡、当归鸡养殖基地一处;(七)清真快餐系列项目占地亩,投资0万元,建设具有康乐品牌的清真快餐系列加工生产线一条及附属设施建设;(八)民族小吃一条街项目占地亩,投资10万元,主要建成康乐县民俗小吃一条街,建筑面积1平方米。六、项目总投资:15亿元七、社会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对引领全州清真食品加工,着力打造以康美清真肉食品加工为主,发展壮大清真食品加工业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对进一步延伸肉牛产业发展链条,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增加就业岗位,增加财政收入,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八、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九、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十、项目建设地点:苏集河两岸康美公司至康美熟食品厂之间、省道线至康和二级公路之间十一、联系方式:康乐县工信局马世福康乐县城东区开发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城东区开发项目二、项目单位:康乐县住建局三、项目类别:基础设施四、项目概况:为了提高县城品位,加快城市综合建设步伐,着力改造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经初步规划,拟对县城东区进行开发,项目计划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五、投资估算:10亿元六、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规划七、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可创利税8亿元。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项目建设地点:附城镇中元村十、联系方式:康乐县住建局孙志林25817777康乐县四星级酒店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四星级酒店项目二、项目单位:康乐县住建局三、项目类别:商业及基础设施类四、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临康和二级路旁边,占地面积50亩,修建集住宿、休闲、餐饮、娱乐、会议等为一体的四星级酒店,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五、投资估算:1.5亿元。六、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可直接提升县城品位,带动当地就业50人。七、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住建局孙志林25817777康乐县物流园区及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物流园区及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二、项目单位:康乐县商务局三、项目类别:商业及基础设施类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亩,包括建设占地面积40亩的物流中心,20亩的冷链中心,40亩的汽车交易及维修中心。五、投资估算:3亿元。六、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年可创万,可直接解决就业50-人。七、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商务局陈志平93037521康乐县西蜂窝寺及后墩湾旅游综合开发一、项目名称:康乐县西蜂窝寺及后墩湾旅游综合开发二、项目单位: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项目类别:文化旅游四、项目概况:西蜂窝寺位于鸣鹿乡境内,距县城西南20公里。始建于东汉章帝建初九年,已有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陇右著名古刹之一。寺院初名“大佛寺”,唐太宗敕名“大圣寿宝积寺”,明成祖敕改“正觉寺”,清乾隆改西蜂窝寺。西蜂窝寺在唐高宗显庆五年前是汉传佛教,宗印度小乘佛教和汉传禅宗,之后一直是藏传佛教。寺院珍藏文物久负盛名。现存古代文物中,有永乐十年五月初一日永乐帝颁发的《皇帝敕谕》,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还有与皇敕同时颁发的“永乐铜印”、“永乐法螺”、“永乐银灯”,都是明代宫廷之物;清顺治九年世祖亲赐的“香巴佛鎏金铜像”,造型精美,神态祥和,是国家二级文物;清康熙十一年所绘的大唐卡,刻划细腻、气势不凡,是国家三级文物;与大唐卡同时,同师所绘的小唐卡,色泽如新、明快醒目、同样珍贵。近年修建中出土的古印度银币、“太势至”菩萨流金铜像、背部篆有一个“唐”字的菩萨造像、10厘米高的铅质佛像。还有乾隆间铁馨一个,道光十年的旗墩石一个,古油盘一扇。除以上十四件古文物外,尚有古文遗存数件。近代文物有甘肃政要和陇上文化名人的题辞六件,现代著名画家的数件作品。寺院选址幽雅,座西面东,依山而建。背依桑咀梁,面朝石墩山,南有小马家滩关,北有苏土司城。登寺一望,鸣鹿山川尽收眼底。寺院藏于千亩林海之中,山环水抱,染绿积翠,山花烂漫,朝霭暮霞,百鸟争鸣,山歌互答,真有深山藏古寺之妙境.西蜂窝寺于后墩湾景区连为一体,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该项目利用西蜂窝寺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后墩湾优美的自然环境,建成蜂窝寺度假别墅、旅游接待中心、儿童游乐园、田园风光旅游区、牡丹观赏区,在后墩湾建成野外夏令营基地、休闲运动场所、避暑山庄等。五、投资估算:10亿元六、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七、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年接待游客达40万人(次),年可创利税1.5亿元。7年可收回投资成本。八、项目进展:完成项目建议书九: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黄灵甫康乐县西部生态休闲园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西部生态休闲园项目二、项目单位: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项目类别:文化旅游四、项目概况:象山地处县城东侧,总面积约公顷,主要栽植有油松、云杉、刺槐等树种,该处气候宜人,地理条件优越,是县城居民健身、休闲、宜居的理想场所,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该项目计划对象山进行商业开发,修建旅游服务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力争将康乐打造成西部生态休闲园。五、投资估算:5亿元六、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七、效益分析:开发后年可接待能力80万(人)次,年创利税3亿元。八、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九、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黄灵甫康乐县亚高原天然氧吧休闲度假村一、项目名称:康乐县亚高原天然氧吧休闲度假村二、项目单位: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项目类别:文化旅游四、项目概况:康乐县位于甘肃省中南部,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南端,东临临洮县、南接渭源县、卓尼县和临潭县、西靠和政县、北连广河县,地处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的农牧交汇地带。境内海拨——米,年均气温70C,年降雨量.5毫米,无霜期天。有耕地32.31万亩,草场36.76万亩,林地51.31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3.6%.该项目位于沿太子山系的鸣鹿、上湾、草滩、景古等乡镇,项目区内生态优美、气候湿润、自然环境优越。建成度假别墅60栋,游客接待中心8处和观景台十个及附属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形成以休闲度假、餐饮、娱乐、疗养等为一体的度假村。五、投资估算:5亿元六、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七、项目进展情况:完成项目建议书八、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年接待游客30万人(次),年可创利税0万元。九、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黄灵甫康乐县优质肉牛集约化养殖园区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优质肉牛集约化养殖园区项目二、项目单位:康乐县园区办三、项目类别:农业产业化四、项目概况:康乐县是西北最大的肉牛繁育基地,被省上确定为全省20个肉牛产业大县之一,全县牛存栏达13万头,为了提升康乐县肉牛产业链条,计划建设康乐县优质肉牛集约化养殖园区项目。该项目利用鸣鹿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充分打造“胭脂三川、中国牛谷”,规划占地面积0亩,在康乐县鸣鹿乡,在新建四个繁育母牛养殖基地的基础上扩大繁育养殖规模,新增引进繁育养殖大户,力争建成年存栏00头的良种母牛繁育基地和年存栏育肥牛0头的育肥基地,年可繁育牛犊10头,年出栏育肥牛0头的现代化养殖基地。全面提升我县肉牛产业,把我县打造成西北乃至全国清真牛羊肉供应基地。五、投资估算:10亿元六、经济效益分析:建成后年出栏肉牛0头,繁育牛犊10头,年可创利税10万元。七、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园区办白旭康乐县有机肥加工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有机肥加工二、项目单位:康乐县工信局三、项目类别:商业及基础设施类四、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附城镇马家咀村,充分利用现有养殖规模及牛羊粪便,改善土壤结构,计划修建生产车间0平方米,库房平方米及化验室、包装车间、办公楼等,安装有机肥加工生产线两条.五、投资估算:0.5亿元六、项目进展情况:完成项目建议书七、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年可创利税万元。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工信局马世福康乐县中药材深加工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中药材深加工项目二、项目单位:康乐县工信局三、项目类别:农产品加工四、项目概况:我县地处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地带,属高寒阴湿区,是全省18个中药材种植重点县之一,农区海拔—2米,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是多种野生中药材的适宜生长区。现己人工栽培的中药材有当归、*参、黄芪、柴胡等20多种,种植面积达6万亩,年产以当归为主的各类中药材6万吨。为了建设高原中药材基地,做强康乐中药材品牌,打造“陇原药乡-康乐”,进行中药材产业开发。拟建设中药材深加工项目。计划占地亩,修建生产车间10平方米、仓储车间0平方米,新上年加工6万吨中药材生产线一条及附属设施等。五、投资估算:5亿元。六、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7.2亿元,年可创利税1.2亿元。七、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工信局马世福康乐县竹子沟景区创建3A级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竹子沟景区创建3A级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二、项目单位: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项目类别:文化旅游四、项目概况:建设游客接待中心、观景台、木栈道、小游园、民宿、基础配套设施等。五、投资估算:3.7亿元六、经济效益预测:提升旅游景区形象,提高客源量,增加周边旅游从业人员收入。七、项目进展情况:完成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康乐县招商局黄灵甫马巴荣清农业生态示范观光园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马巴荣清农业生态示范观光园项目简介二、项目单位: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项目类别:文化旅游四、项目概况:(1)农产品生产加工区:建设杂粮产品加工,菜籽油、特色产品等土特农产品生产加工车间,运用现代化市场营销手段,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2)生态农业区:园区建有以现代日光温室大棚为主的现代化生产设施,主要种植各种各样的瓜果蔬菜如小番茄、小黄瓜、草莓、并种西瓜、甜瓜、野菜等供采摘和园区餐厅所用。另外农业园还有观光型玻璃温室三座,温室里种植各种奇特瓜果,四季常绿,极具观赏性。(3)产学研教育基地区: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年实习生专业培训0人次,体验种植、培育、研究等专业课题。(4)垂钓区:农业园建有一个0平米专业鱼塘养殖垂钓池,垂钓池环境优美,设施齐备,专业垂钓池养殖有多种常规鱼,如鲤鱼,鲫鱼,草鱼等。(5)红豆杉产业园:建成甘肃特有的红豆杉康养项目和红豆杉产品供销项目,统一供苗、统一标准、标准化生产、统一销售渠道,向城市园林、单位绿化以及家庭提供品质优良的红豆杉苗木、盆景,为改善居住生活环境、净化空气质量以及提供药用研究做贡献。(6)水果采摘及林下养殖区:生态种养殖系统农业园种植有树莓、蓝莓、桃、李、梨、葡萄、枣、杏、苹果等种类果树的优良品种,基本上三季有花、全年有果。所有果园严格按照甘肃省无公害农产品(水果部分)生产标准进行管理,采用立体栽培、大量施用有机肥、果园种草覆草、果实套袋、果园养鸡等生态措施来管理果园,尤其是果园林下养鸡,通过果园种草养鸡--鸡吃果园害虫--鸡粪还田增强果园土壤肥力。果园土壤得到根本改善,同时减少劳动用工,减少农药(除草剂和杀虫剂)用量,提高了果品质量,还为农业园餐厅提供了大量食用菌、优质放养土鸡和土鸡蛋。(7)餐饮休闲区:农业园建有餐饮区,餐厅颇具乡村建筑风格,拥有若干个包厢,设施齐备。可同时供人就餐。餐厅菜肴大部分使用农业园种、养的优质生态农产品,游客可现采现做,享受具有独特风味的农家菜。(8)管理办公区:弯曲延伸的石板路位于办公大楼和职工宿舍与服务建筑之间,在建筑风格、景观设计上与整体协调。(9)花卉培育观赏区:建成一处座露天花卉种植观赏区和一座生态大棚花卉培育保温棚,种植樱花、竹子、大叶女桢、国槐、紫薇、月季、牡丹等珍贵绿化苗木,实现园区的观赏价值;(10)民宿酒店区:建15到20个形态各异、别具特色、外观新颖、内部设施完备的住宿木屋,让游客完全放松身心,体验农家夜听蝉鸣,晨闻鸡唱,恢复生机的绝佳静谧夜晚。(11)欢乐谷:园中新建儿童乐园,在环境优美的树林中的欢乐园设有人们喜爱的弹跳蹦蹦床、开心小木马等多项游乐设施,安装了滑梯、漫步机、摇篮、秋千等20余种娱乐健身器材,还有摸鱼池、吊床等,伴着悠扬的童乐,骑着心爱的小木马,为小朋友们提供了尽情玩要的场所。(12)动物观赏养殖区:该区主要养殖鹿、鸵鸟、兔子、野鸡、鹅、鸭、孔雀、贵妃鸡、火鸡、鹌鹑等观赏类食草动物,让孩子们亲自感受喂养小动物的乐趣,更加直观地增长知识,培养他们的爱心。(13)健康养老公寓:中国老龄化进程持续性加快,为迎合市场发展需求,缓解供需矛盾,规划建设一座人左右的养老公寓。五、投资估算: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5亿元,其中一期计划投入4万元,二期计划投入5万元,三期计划投入0万元。六、经济效益预测:该项目建成后将促进甘肃生态农业和旅游产业的协同发展,为康乐县乃至临夏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示范带头作用,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新型农业的转变,是振兴农村经济、优化农业供给侧结构的有效措施。并为城市人民构建一个城乡共融、和谐相处的集农技研发、旅游休闲、农业体验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新区。七、项目进展情况:完成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黄灵甫康乐县高原夏菜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高原夏菜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项目单位:康乐县农业农村局三、项目类别:农业产业化四、项目概况:1.流转土地0亩,杨台村种植1亩(其中20亩用于蔬菜温棚育苗、散花亩、娃娃菜亩、大白菜亩、西兰花),段家坪村种植亩(大西芹亩、红笋亩),道家村种植亩(娃娃菜亩、甘蓝亩)。2.建设蔬菜冷藏加工中心1处,占地20亩,其中:㎡冷藏库6间、㎡制冰车间1座,办公用房㎡,蔬菜加工棚㎡。3.建设日处理30吨的尾菜处理厂1个,配套尾菜加工处理设备2套。4.建设提水灌溉工程和干渠维修及田间配套工程。五、投资估算:1万元。六、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一是正常年度预计新增销售收入.80万元,年纯收入.03万元;二是可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务工,每人每天可增加工资收入元,每年按60天雇工计算,年收入新增元;三是可带动周边群众种植高原夏菜增加收入。七、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农业农村局马亚忠95501康乐县象山景区旅游扶贫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象山景区旅游扶贫项目二、项目单位: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项目类别:文化旅游四、项目概况:项目分五期进行,一期投资10万元,建设景区游客中心、缆车、户外观光娱乐健身集夜间旅游综合体;二期投资8万元,建设大型儿童乐园综合平台、餐饮美食场所、星空帐篷;三期投资1万元,建设滑雪训练场;四期投资0万元,建设山顶民宿、树屋;五期投资16万元,建设游客集散中心等。五、投资估算:5.6亿元。六、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10万元,年可创万,可直接带动全县旅游业的发展。七、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黄灵甫康乐县全域旅游扶贫开发信息服务平台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全域旅游扶贫开发信息服务平台二、项目单位: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三、项目类别:文化旅游四、项目概况:建设目标的首期实现康乐县全域旅游运营管理基础需求;建设第二期扶贫与公共服务需求;建设第三期用于改善游客体验需求。五、投资估算:0.6亿元。六、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可直接解决旅游运营管理缺陷,提高全县旅游服务水平,社会效益明显。七、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黄灵甫康乐县冯家片区开发项目一、项目名称:康乐县冯家片区开发项目二、项目单位:康乐县住建局三、项目类别:商业及基础设施类四、项目概况:计划总建筑面积17.7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14万平方米。规划设计新建6栋高层建筑,6栋低层建筑,1栋9班幼儿园,沿街设二层商业以及地下设备用房、人防地下室、地下车库等。五、投资估算:7.32亿元。六、经济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改善县城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县城品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七、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八、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九、联系方式:康乐县住建局孙志林25817777来源:康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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