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百霖遮盖液能不能治好初发的白癜风 http://disease.39.net/yldt/bjzkbdfyy/6100089.html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安排部署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年我省继续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个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基层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及资格条件(一)考生报名。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名条件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二)项目选择。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三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交叉报名,否则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试时间及内容(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日期为:年7月26日(周日)“三支一扶”计划: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其中:支医岗位考生测试医学综合知识);志愿服务西部计划: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农村教师特岗计划: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14:00—16:30专业基础知识。(二)考试内容。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三、其他事项(一)各项目实施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考生可电话咨询各项目牵头部门或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四)考场设置全省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甘南州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试卷考生混编。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7月10日前将考场设置编排情况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五)考试违纪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六)成绩查询考生可于8月15日左右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六、审核录取(一)资格初审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分解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指标末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可采取加试或由市(州)统一申请一并列入拟选拔人员名单(因成绩并列增加录取人员的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市、县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因家庭户籍变更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下载填写《甘肃省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与选拔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不能按要求提交以上证件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二)体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医院的市州可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可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三)复审和公示各市(州)人社部门对县(市、区)上报的拟选拔人员毕业证、户口本、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对通过复审的人员,由各市(州)统一组织县(市、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8月31日前将《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录取。进入资格初审后若放弃审核、体检、录取资格的,应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提前主动向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对在选拔招募过程中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出现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初审、体检及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市县商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开始5日前在网上公告并向考生告知。七、培训上岗(一)岗前培训按照《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新招募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并将培训情况报省人社厅。(二)安排上岗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基层教育(含学前教育)、农牧、水利、医疗卫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等岗位服务,并重点向扶贫岗位倾斜。所有新招募人员于9月底前全部安置到岗。同时要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在岗状态更新。“三支一扶”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八、待遇保障(一)在岗待遇。选拔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按照《关于提高我省“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等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号)文件给予每人每月3元的生活补助,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元一次性安家费补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省财政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的16%、6.1%及0.2%补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不足部分由市(县)、县(区)财政负担,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代扣代缴工作由服务单位负责,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服务单位比照在职正式职工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年度考核奖励等其他津贴福利,并按规定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及补贴。(二)人员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三支一扶”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经用人单位和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允许离岗,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州)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在“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岗位脱离”。各地要重视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规定,认真及时高质量做好人员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按照《证书发放》流程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三)优惠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符合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相关规定的,可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四)期满政策。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由服务单位、县级人社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可通过直接考察、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报名期间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各市州兰州市-天水市-嘉峪关市-武威市-金昌市-酒泉市-张掖市-庆阳市-平凉市-白银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州-甘南州-兰州新区-附件:附件:年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xls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7号有关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号)精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定了《甘肃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联系人:甘肃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王琦陆昱成联系-8820648年6月24日甘肃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号)精神,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范围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优先满足“两州一县”等深度贫困地区县特别是8个未摘帽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持续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年,我省将在以下70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县、肃南县、民乐县、高台县、山丹县、凉州区、古浪县、天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宕昌县、成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西峰区、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合作市。二、计划和岗位(一)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名(含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91名),其中小学全科岗位名,聘期3年。(二)各实施县(市、区)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相关市(州)“特岗计划”实施办法。年,为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补充教师,优化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特岗计划”设岗中,各县(市、区)必须设置小学全科岗位。三、基本原则(一)必须以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接转等工作为前提。(二)选拔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五)“特岗计划”实施由市(州)统筹协调、以县(市、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报考条件和要求(一)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4.以本地生源为主(因婚等将户籍迁入甘肃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7月2日),具体生源要求由各县(市、区)自定。5.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具体要求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且持有《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因家庭户籍变更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报到证不再调整改派)的高校毕业生。(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特岗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报考岗位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3.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三)其他要求1.年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参加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毕业高校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五、实施办法(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