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唯一官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出台多项便民服务举措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保护广大服务对象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又能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人社服务,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01
“不见面,网上办”
群众
人社咨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全天候人工或自助语音服务,欢迎随时致电咨询或查询。
03
“有诉求,网上说”
如果您有诉求需要向人社部门反映,您可以通过黑龙江省网上信访大厅、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平台、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等方式安全便捷地反映,人社部门将及时受理您的诉求。
04
“办社保,可延期”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延期办理。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在疫情结束后为您延期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会影响您的个人权益记录。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会暂停您的待遇发放。
05
“非必要,不窗口”
无紧要事项,建议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尽量延期到人社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尽量选择“非接触式”办事途径,减少现场办事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全省各级人社服务窗口将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通风等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将按规定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如您确需现场办理,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也请您务必自觉佩戴防护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窗口工作人员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您的理解和支持,或许就能阻断一次病毒传播的可能。我们坚信,在*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必定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安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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