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看白癜风效果好专科医院 http://www.wzqsyl.com/m/ 近日,原告马某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东乡县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手中,感谢东乡县法院公正司法,廉洁高效工作作风;感谢法院干警的执法为民,心系百姓的初心使命。
年3月23日受害人马某么尼驾驶车牌号为甘A7xxx运沙车行驶至东乡县汪集镇盐沟村至五家乡的硬化路段时停车并上车拉车厢上的篷布时,不慎被被告负责经营的10千伏的高压电电击死亡。经东乡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马某么尼符合电击致死。原告马某某等五人于年4月3日向本院起诉要求电力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5元,本院受理后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本着解决实际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年12月2日,东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受害人马某么尼上车拉盖在车厢上的篷布时不慎被电击死亡,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1-10千伏为5米,本案中车厢与车头间段地面距车辆上方电线距离为3.81米,延伸距离不符合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电力公司作为涉案高压电输电线路的经营者,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马某么尼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具有安全防范意识,明知高压电具有相当的危险性仍到车上拉篷布时触电死亡,其自行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被扶/抚养人生活费,共计.73元。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向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临夏州中院于年6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向原告马某某等五人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35元。经过东乡县法院民三庭干警的督促,被告主动将上述款项给付完毕。至此,一件在当地反响较大的赔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仅是感谢,也是对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更是对法官工作的一种鞭策,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
来源:东乡县法院
原标题:《执法为民践初心,心系百姓受赞誉》